烟草专卖局是全县主管烟草专卖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烟草专卖管理和全县卷烟经营的职能。现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等违法活动,努力为卷烟零售户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2、在全县范围内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卷烟市场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坚持依法规范经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不断提高卷烟经营服务水平,使卷烟零售户获得优质服务。
4、一切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努力提高客户的盈利水平,尊重客户意愿,不强买强卖,不搭配销售。
5、严格依照客户的订单送货,在承诺时间内保质、保量送货到户。
6、按照规定的统一批发价向全县卷烟零售户销售卷烟,公开卷烟牌号和批发价。
7、在全县设置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真诚希望广大零售客户对违法经营行为及烟草公司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我们将按照规定对举报人和投诉人予以保密,并在规定时间内妥善解决。
8、严格遵循“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原则,认真规范专卖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9、向社会公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条件、程序及期限;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与标准;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接受客户的礼品、宴请。
举报、监督电话:42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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