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法院公告2则
发布时间: 2011-10-09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龙世兵(住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1组65号):

  本院受理原告鲁厚云、鲁松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师光启(竹山县得胜镇茶场村4组人):

  本院受理郑久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十立民上字第4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民生码上见
    民生码上见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