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县直部门凡有行政审批业务都必须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为此,自2012年3月5日起,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业务全部由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受理,局机关各相关股室不再受理任何业务。各位用地(矿)单位、业主(户)申报有关业务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联系。
特此公告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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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县直部门凡有行政审批业务都必须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为此,自2012年3月5日起,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业务全部由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受理,局机关各相关股室不再受理任何业务。各位用地(矿)单位、业主(户)申报有关业务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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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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