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更好的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凡涉及到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均由竹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分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由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根据局长授权委托权限履行审批决定职权,局机关其它科室、各单位一概不再受理任何行政审批业务。
我局郑重承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附:竹山县国税局行政审批项目(共17项)
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
2、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4、税务资格认定审批;
5、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
6、注销税务登记审批;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数量变更审批;
8、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
9、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审批;
11、防伪税控设备丢失、被盗处理;
12、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变更申请审批;
13、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
14、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审批;
15、延期申报申请审批;
16、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17、车辆购置购税退税审批。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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