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超(住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103号3单元204室,公民身份号码420323198501060019):
周运飞(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古田路81号,公民身份号码420323198206254416):
本院受理原告余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务工,地址不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2年10月30日15时在本院一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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