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9日,记者从县经济局了解到,我县将出台《2009年工业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乡镇和企业进行重奖,以此来刺激和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办法》,我县将对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得分前三名的单位奖励10万元、3万元、2万元。乡镇每新增1家规模企业奖励5000元;县直部门每培植1家规模企业奖励主管部门、所在乡镇各2500元;每新增1家规模企业奖励县经济局、统计局、财政局各1000元。严格兑现企业从事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获得国家或省、市资金扶持或奖励,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奖励。对新增的亿元工程企业奖励20万元;对已达亿元的老企业当年税收增幅达到20%以上的奖励20万元。对外贸出口企业,按出口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境外资金的单位按每实际利用外资100美元奖励1元人民币的比例进行奖励。对产品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湖北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主管部门10万元;新获得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励主管部门5万元、3万元;对新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主管部门和企业各5000元;新获得“驰名商标”,奖励主管部门、企业各5万元;新获得“著名商标”,奖励主管部门、企业各1.5万元;新获得“知名商标”,奖励主管部门、企业各5000元;新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奖励主管部门10万元;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别奖励主管部门、企业各5000元。(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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