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县人民法院公告(5则)
发布时间: 2013-09-02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胡兴成、王  娟(住湖北省竹山县双台乡台子村2组):
  本院受理原告蔡启平诉你们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3)鄂竹山民初字第01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胡兴成、王娟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蔡启平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按月息20‰从2010年10月23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双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喻成莲(住湖北省竹山县潘口乡潘口河村6组,公民身份号码:422624710315126):
  本院受理原告曾进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鄂竹山民初字第004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告曾进林与你离婚。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柯昌伟(住湖北省竹山县深河乡青龙村2组):
  本院受理原告代静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30时在本院田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陈文艺、张西云(住湖北省竹山县上庸镇南坝村):
  本院受理原告彭家富、张宗良诉你们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30时在本院田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张庆菊(住湖北省竹山县深河乡麻线村4组,公民身份号码:420323198709285820):
  本院受理原告袁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鄂竹山民初字第016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告袁泉与你离婚。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田家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田家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