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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推行一般诊疗费政策
发布时间: 2011-10-26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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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笔者在县合管办获悉,从10月26日起,我县在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243家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推行一般诊疗费制度。
  为了积极支持我县医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县合管办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并根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了《竹山县新农合基金支付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实施方案(试行)》,由县合管委签发。村级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元,由门诊就医的参合患者和新农合基金共同负担,其中门诊患者个人支付1元,新农合基金统一支付4元。在村级医疗机构推行一般诊疗费后,参合患者就医时个人仅需支付1元,即可获得以前看病时的挂号、诊查、注射、药事服务的相关费用,大大降低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使我县38万参合农民在家门口看病不仅能享受药品零利润的实惠和新农合的政策核销,还能享受诊疗费用“打包”的优惠,更便捷更实惠。(贺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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