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万余元。
彭某系双台乡人,多年来一直在山西打工。去年6月15日,彭妻王某遭当地一干部方某的调戏。王怒骂,方悻悻离去。当日中午,王在路上遇见方,双方发生撕打。后彭通过电话得知此事,气愤难平。第二天晚上,他赶回老家找来木棒,找到方朝其头部、腿部猛打,致方重伤。彭打伤方后又出门打工,直到今年1月15日才被山西警方抓获归案。(章胜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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