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庭调处一起抢占集体土地案
10月13日,城关镇人民政府要求城关法庭协助处理一起该镇园艺场住户抢占集体土地并毁坏集体财物的纠纷,城关法庭迅速派出法官参与处理并向当事人细心讲解法律知识,于当日成功调解。
调查得知,侵权人王某系城关镇莲花村人,因2005年受灾搬至园艺场居住,在今年9月至10月期间强行占有园艺场黄姜地0.5亩、侵占该场其他旱地近2亩,且将地里的黄姜挖出据为己有。王某的违法行为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城关法庭的王法官在掌握实际情况之后,向王某耐心地讲解国家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并指出其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若不退还侵占的土地及黄姜将受法律制裁。
在法官讲明利害关系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立即将强占的土地及黄姜如数归还园艺场。
(王国喜 祝家兴 陈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