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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面前打原告 被拘10天还罚款
发布时间: 2005-11-2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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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关镇村民毛胜华在法官在场的情况下,竟然拳打原告韩运健,换来的是10天的拘留和500元的罚款。
  此前,韩运健向法院起诉毛胜华。11月10日下午,城关法庭法官向毛胜华送达了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在法官会同原被告一起勘察现场时,毛胜华对韩运健非常不满,突然间朝韩面部和胸部各打一拳,致使韩受伤。鉴于毛殴打原告、藐视法官的严重妨碍司法活动的违法行为,县法院于11月11日对他作出了处罚。(陈剑   柯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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