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首次旁听县法院审案侧记
11月24日上午8时,县法院审判庭显得格外庄严,10名县人大代表在旁听席前排就坐。8时30分,随着审判长吴英忠高举的法锤落下,吕某涉嫌挪用公款案正式开庭审判。
被告人吕某,2002年至2005年元月期间,利用工作职务的便利,将自己经手的公款209195.94元挪作他用,案发后被告吕某退赔所挪用公款52668.40元,尚有156527.54元至今未退赔。今年8月25日吕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9月6日被依法逮捕。经审理,吕某被判刑10年。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县人大代表纷纷谈了看法和建议。代表储照安说,通过旁听,使其增长了见识,学到不少法律知识,更增强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代表李荣珍说,县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体现出了人大与法院工作的互相促进和县法院的执法公正。代表叶永森说,通过旁听审案,可以看出县法院审判程序规范,审案质量在逐步提高。(范本庆 刘先超 余敬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