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14 日,县交警大队依法给予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宋某(男,35 岁,河北省徐水县崔庄镇人)罚款1000 元并处行政拘留10 日的重处。至此,自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县交警部门已依法行政拘留无证驾车人员4 名。
当日凌晨6 时50 分许,宋某驾驶鄂CH5892 号摩托车行至236 省道城关镇霍河口路段,因无证驾驶被县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执勤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当日上午即将相关材料收集完整,并报县局法制科裁决。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宋某罚款1000 元、行政拘留10 日。罚款和拘留处罚已于当日下午全部执行到位。 (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