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6月18日,柳林乡屏峰村李忠贵家门前机器轰鸣、人来人往,一片忙碌景象,这是李忠贵打砖建房的热闹场面。“哎呀,李忠贵终于安下心来搞‘正经’事了”屏峰村书记王存树如释重负地说到。
事情还得从1972年8月说起,当时李忠贵在柳林乡伐木厂和工人向志车发生口角,继而两人大打出手,李、向分别受伤,对此案竹山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和竹山县人民法院定性为“谋财杀人案”,判处李忠贵有期徒刑十五年。李忠贵在服刑期间一直向上级部门申诉,于1982年4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竹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重新审理,审判结果宣告无罪,此时李忠贵已经服刑9年零10个月。李忠贵宣告无罪后长期外出谋生,直到2007年10月再次要求因司法机关对其错捕、错判等遗留问题给予赔偿。但从现行法律角度看,不适用国家赔偿法,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不足。所以其赔偿要求无法得到落实,导致李忠贵长期上访。
今年5月28日,柳林乡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帮助关心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乡党委书记袁平安同志为李忠贵特事特批3.5万元补偿款,用于建房和购置生活用品;安排国土资源所协调解决其宅基地;乡民政部门每月给予困难生活补助费220元,并长期享受。当李忠贵与政府签下协议并从袁书记手中接过3.5万元现金时,压抑多年的情感瞬间爆发出来了,热泪盈眶的说:“感谢党委政府、感谢袁书记……”李忠贵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上访,回家后建好房屋、搞好生产,安度晚年。(朱大卫 沈庆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