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1月11日下午,城关镇迎丰村1组个体工商户王仅宝来到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办公室哭泣投诉:可恨的劣质烟花,毁了我的店,你们要为我做主讨回损失呀。
事情原来是这样:当日中午,王仅宝楼上邻居陈某搬家,亲友官某前去送礼祝贺,当场在王仅宝所开的商店里买了一筒“凤舞吉祥”牌烟花,放置在店门前9米处的空地上进行燃放。可在燃放到一半时,不幸的事发生了,烟花筒从中间炸断开,整筒烟花如同脱缰之马,四处乱溅,正巧一颗火星直蹿到王仅宝商店内,引燃了商店内的鞭炮及其它数十件易燃商品。
县工商局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据查验进货票据,走火烟花系王仅宝在城关一烟花炮竹批发部进的货。工商部门立即通知生产厂家到现场确认,并深入厂家对该批次烟花随机抽取了样品并送检,责令厂商对市场上销售的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陈兴云 李茂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