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11日,在十堰市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一起关于“电取暖器”外观设计专利技术侵权行为在我县知识产权局得到成功化解。
2008年,竹县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十堰市傻帽电器厂投诉我县某个体户吴某销售的“电取暖器”侵犯了该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该局立即组织专班进行了实地调查,并送达了《专利纠纷调解通知书》。2009年3月11日,十堰市傻帽电器厂法人郑学维和个体户吴某在十堰市知识产权局、竹山县知识产权局的调解下,吴某承认“电取暖器”外观设计专利技术属于十堰市傻帽电器厂拥有,自己销售的“电取暖器”产品侵犯了十堰市傻帽电器厂的专利权,构成了侵权行为,并明确表态从2009年3月11日起停止生产和销售与十堰市傻帽电器厂相同或相近的专利产品,若有再生产和销售与十堰市傻帽电器厂相同或相近的专利产品,十堰市傻帽电器厂可依法追究其违法行为。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了调解协议,自此一起专利技术侵权行为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周清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