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有的人碍于情面,将其借给他人使用,结果换来许多烦恼事。
50岁的刘先生在城关镇大街口以贩菜为营生。3月底,一位在鑫城超市步行街做烧烤生意的外地刘姓男子称买家电下乡产品需出示本地农村户口身份证,才能享受13%的补贴款,以此为由向刘先生借身份证一用,刘先生考虑到刘姓男子平时与自己交情不错,便不假思索地将身份证借与他。3月31日,刘姓男子驾驶一辆崭新雅奇摩托车来到刘先生的菜摊上归还身份证,刘先生羡慕的问道“啥时买的新车哟?”刘姓男子答道“就是借你身份证那天买的呀。”同时,还掏出驾驶执照和行车证向刘先生展示,刘先生瞥了一眼证件,两个证件上的姓名居然都是自己的名字,再细看,证件里的个人信息也与自己的完全一样。刘先生追问道:“用我的身份证买车也就罢了,怎么还用我的身份证办理行车证和驾驶执照呢?”刘姓男子解释道:“没事儿,没事儿,出了问题不会找你负责的。”这事让刘先生回想起几年前因车辆过户问题吃的亏,当时,刘先生将一辆福田轻卡卖给他人,刘先生要求过户,买方说:“不需要过户,不会出问题的,我们写个协议,即使出了事儿也不会让你负责的。”不久,这辆车恰恰出了问题,结果法庭依法裁决由刘先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刘先生当即放下手头的生意,专程赶到县交警大队,请求变更该摩托车的所有证件,得到的答复是,“像这种情况两年内不能过户,但你的情况特殊,一年后可以过户。”“万一一年内出了问题怎么办?”刘先生急切的询问。“可以办个公证书或者是律师见证书”。于是,刘先生同刘姓男子在律师事务所花了200元见证费办理了律师见证书。
事后,刘先生感叹道:“好心好意借人家用一下身份证,却害得自己耽误了两天功夫,来去乘车费用也花了几十块,到现在心里也不踏实,真是闹心啊!”(郭伦来 郭迪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