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悔恨
——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前前后后
今日竹山网消息 清秀,帅气,阳光——这是24岁的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吴法(化名)留给记者的第一印象。7月8日,县交警大队民警张云峰、罗军,在县看守所向吴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吴法甚至很有礼貌的道谢说:“麻烦你们了。”肇事逃逸了半年多的吴法,恐怕还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判决!
一
2011年12月5日上午,柳林乡屏风村的老街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两个人:一个老汉,一位年轻人,老汉躺在地上,不停地呕吐,年轻人呆呆地扶着他。空寂的街上很快涌来了不少人,看到老汉头部有血迹,也闻到了老汉散发出来的酒气。有的人说,邓老汉看来喝了不少酒。有的说,咋醉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喝醉了摔的?有人把情况报告了村主任郭忠良。郭忠良来了就组织人,把邓老汉送往竹溪县向坝乡卫生院(这里离向坝乡不过几公里路程),但没等到医院,邓老汉就停止了呼吸。
几乎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年轻人不见了。甚至没有多少人怀疑邓老汉的死因。
郭忠良隐隐约约觉得事态严重,当天下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万道奎、民警罗军及县公安局法医当天赶往柳林乡,第二天一早就进行鉴定。邓老汉的头部有伤,再加上死前呕吐不止,确认为颅脑损伤而死亡,而且极有可能是交通肇事导致的。警方寻访多人,终于找到一位目击者,说,当时有一辆摩托车把邓老汉挂倒在地,骑车的男青年下车把老汉抱着向前走了一段路,还有个女的把车推到前面去了。但这个男青年是谁,到哪里去,周围的人谁也不知道。
这个男青年就是吴法,柳林乡三河村一组人。他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才释放回家不久。当时向公祖村村民伍建仁(化名)借了一辆摩托车,带着邻居李小飞(化名),一起到竹溪县向坝乡取钱,到屏风街的时候将取老汉挂倒。下车后,李小飞将车推到前面停下,吴法扶起邓老汉走了几步,邓老汉就呕吐起来,再也扶不起来了。这时,村民围过来,都说邓老汉喝了酒。吴法想利用村民们的错觉,于是放下邓老汉悄悄溜出圈子,开车和李小飞回去了。
吴法的家住在一座高山上,摩托车开不上去。他匆忙回家收拾了东西,当天便离开柳林,出门打工。
三
俗话说,没有一百天的黑事儿。公安民警虽然没有直接追查,但一直在收集着关于这起事故的各种传闻。
今年4月,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张云峰带人找到了伍建仁。伍建仁说,那邓老汉出事的第二天清早,吴法的母亲就把车钥匙送回来了,但以后他再也没见到过吴法。张云峰于是带人赶往吴法家。吴法家住在高山上,不通公路,摩托车都上不去,民警们足足走了5个多小时的山路,才来到吴法家。吴法不在家,他的母亲说,吴法不会开车,也没借过车,那天在家里哪里也没去,现在在哪儿打工不知道,电话也不知道……
吴法有重大嫌疑!民警们暂时退了回来,但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不久,伍建仁又“制造”了一条证据。他断定,一定是吴法骑车撞死了邓老汉,这辆车太晦气了!他于是找到吴法的母亲,要求赔车。吴法的母亲真的给他买了一辆新车,把旧车弄走了。
为尽快抓住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吴法,县交警根据相关证据,5月28日上网追逃。6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织里分局民警在一家网吧抓获吴法。6月29日,吴法被押回我县,最终交待了事故经过,他的母亲也交待了肇事摩托车的藏匿地点——重庆市巫溪县菜籽坝,一个处于重庆、陕西、湖北交界处的小山村。
四
在看守所,隔着铁栅栏,吴法对记者说:“我好后悔啊!我对不起受害人……”似乎抱有对吴法的同情,罗军特意告诉吴法说,你母亲已经赔偿了受害方,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谅解书已经交到我们这里来了。吴法眼睛一亮,问,那我现在怎么办?罗军温和地说,案子我们已经办结了,现在已经交给其它单位管了,你就等候处理吧。吴法追问说,会怎么处理呢?罗军只能回答:等候处理。
记者与两位交警探讨过此案的处理,如果肇事后吴法主动报案,积极赔偿,取得受害方的谅解,那么他很有可能获得缓刑;但他为了逃避责任,心怀侥幸,一跑了之,就是罪上加罪。他出逃半年多,很可能换来三、四年的刑期……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正是那转念之间,铸成无法挽回的罪过,现在的悔恨,已经来得太迟了!
路上,张云峰谈起吴法过去的抢劫罪。那是吴法在读书的时候,与同学一起参与了一起抢劫案,赃款保管在吴法手上,也由他花了。似乎是没什么了不起的事儿,却给他带来5年的刑期(由于在狱中表现较好,吴法提前获释)。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吴法上次入狱时,是不到20岁的小伙子;等他这次出狱时,恐怕也年近30岁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他将埋葬在无情的监狱里!
人们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袁斌 徐家定 唐平)
图为民警前往吴法家进行调查时的情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