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的对象为上年度末在编全额拨款人员,财政预算的比例为上年度末财政统发工资之合的1%,各单位可通过创收或节支的渠道自行解决2%—7%的比例,干部职工个人至少要缴存3%,上限可达8%。对于编外人员,用人单位可酌情安排单位缴交部分。全县八千多名财政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工作将于8月12日启动,各单位在九月底以前完成人员、工资、财政预算部分、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等内容的申报核对工作,乡镇由各财政所负责。同时,县政府决定,财政预算比例将在三年内达到全市统一标准。(杨 斌 全守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