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从2006年4月28日起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上调。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针对央行此次贷款加息,县支行及时对辖内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宣传和监测,同时,组织专人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市民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调查,发现社会各界对此次贷款加息反应十分平淡。
此次央行对贷款加息0.27个百分点,贷款加息将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走访全县几家规模较大民营企业情况看,此次贷款加息,无疑增加了企业的利息负担。
(涂国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