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我县签出首张“交强险”保单
发布时间: 2006-07-07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7月1日,县中华财产保险公司签出首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投保车主为得胜镇界岭村黄永林,当日一清早,他来到县中华财产保险公司主动为其新购买的家庭自用车办理了“强制险”,同时,还投了2703元的车辆商业保险,成为我首位投保“交强险”的车主。
  今年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并于7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对不买“交强险”的将处以保费2倍的罚款。中国保监会明确规定,“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全国统一为6万元。目前中国保监会首批批准全国22家财产保险公司具有经营资格,中华财产财产保险公司为其中之一。通过广泛宣传,我县一些新购车和续保车车主都主动到县中华财产保险公司投入“交强险”,车主们说,投了“交强险”行车感到更安全,费率也比老的第三责任险低。(苗东升 黄正成)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