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城关镇人民路从事针纺织经销的个体工商户黄兴兰接到国税城区分局税收管理员常兴富送来的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联合核发的新税务登记证时高兴地说:“国税、地税两个登记证合二而一,不仅为我们节省了办证费,而且为我们节省了办证的时间和精力!”
税务机关自1994年分为国税、地税两个独立的系统后,纳税人必须分别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办理一个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也必须分别到两家税务机关办理,不仅增加了纳税人办证的经济负担,而且多途办证、验证、换证,费时费力。今年9月,为方便纳税人,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两家通过协商制定了联合办(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实施方案:对国、地税两局共管的纳税人,其主体税种由哪个局管理就由哪个局受理税务登记证的核发工作,受理局在办理登记注册的同时,将税务登记资料传递给另一个局办理其他相应税种的登记注册,最后由两个局共同在税务登记证上盖章确认后发给纳税人。截至17日,主体税种由国税部门管辖的税务登记证换证工作已全部受理完毕,税务登记证全部经国、地税两局盖章后全部核发到位。 (姚永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