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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共为546名孕产妇发放分娩补助10.16万元
发布时间: 2006-12-0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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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8月1日我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简称“降消”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办法》实施以来,县财政局共为546名住院分娩的农业户口的孕产妇及城镇低保孕产妇补助分娩费用10.16万元,其中民政部门确定的贫困线标准以下,11名平产孕产妇按200元/例、难产的28人按400元/例、发生妊娠合并严重器质性病变的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的27人按600元/例标准分别予以了补助,其余住院分娩的480名孕产妇按150元/例的标准给予了补助。
  据悉,住院分娩的农业户口的孕产妇及城镇低保孕产妇经过个人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孕产妇持卡住院分娩等程序即可享受费用补助。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仍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对难产和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予以报销;属贫困对象者,在扣除“降消”项目补助费用后,其余费用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予以报销。(邵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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