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县法院邀请县司法局局长余建平、我县律师和部分法律工作者、法院部分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一起就如何在诉讼活动中“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进行座谈,以达到“公正、高效、权威、和谐”诉讼的目标。 (王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