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师傅,你因占线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对你实施处罚,同时,你还需参加交通安全培训班的学习。”这是交警近日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肇事驾驶员梁某说的一番话。
今年以来,县交警大队在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的同时,有计划地安排交通违法行为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班,真正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每周二至周四开设学习班,通过观看安全警示片、事故图片展、听取法律法规讲解、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强化和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学习班的驾驶人还要家属、车主、单位主管人员陪同参加,让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家庭化、社会化。截止目前,已组织培训班27场次,受教育人员1754人。通过人性化培训教育,彻底改变了驾驶人对交警上路只罚款的错误认识,从主观上真正做到时时处处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预防交通事故。 (龚世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