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日报)通讯员蔡远铭报道:近日,竹山县采取统一检查组、统一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时限、统一检查纪律等措施,规范各种检查行为。
统一检查组。该县除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单独成立检查组外,2007年度各项检查考核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考核。
统一检查内容。该县对年底检查考核的内容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工作责任目标和干部绩效、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基层统战、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等21项工作。除规定的内容外,其它的不得搭车检查。
统一检查时限。各单位、各检查组必须在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在此期间不得安排其它与检查工作无关的工作,各项检查考核结果争取在明年1月中旬以前向全县通报。
统一检查纪律。涉及全县的检查考核工作,除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外,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组织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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