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心做一名文明市民,不断增强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竹山县市民守则》,在公共场合和日常生活中始终做到:语言文明,不说脏话粗话;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清洁,不乱丢乱倒;爱护环境,不攀折花木;热心公益,不损坏公物;团结友善,不损人利己;诚实守信,不见利忘义;见义勇为,不打架斗殴;维护秩序,不妨碍交通;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带头讲文明,并勇于同不文明的人和事作斗争,为把竹山建设成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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