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世根 程 涛
今日竹山网消息 城市供水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与生活,关系到县域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构建完善配套的供水长效机制,保障供水企业长足发展呢?
建立城镇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资保障机制。城镇供水具有企业化和公益事业性双重性质,政府既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撒手不管,应坚持城区建设投资以企业为主、乡镇建设投资以政府为主、吸纳民间资本进入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资金投入,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抓住国家投入改造城市供水基础设施、提高供水水质标准的有利时机,加快我县城区管网改造和延伸工程、增添化验设备的立项和项目论证,争取国家投资。多方联动缓解资金压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供水设施建设,使供水企业良性循环发展。
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运营保障机制。在政府主导方面,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在企业参与方面,做到多元化办水,进一步改造工艺、优化环节、增强能力、提高水质、加强服务、保障安全。在市场运作方面,做到商业化用水,普及用水知识,增强安全饮水意识,树立“水是商品”的观念。在规范管理方面,做到企业化管水,合理规划、统一布局,提高供水效能;加强市场监管,增强供水安全;积极开发市场,扩大受益人口,增加供水收入。
构建良性循环的水价保障机制。国务院发布的《城市供水条例》第26条明确指出,“自来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制定”,国家计委、建设部[1998]1810号《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建设部在《城乡缺水问题研究》中明确指出,为促进公众节约用水,水费收入比达到3%和6%为宜。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人均生活用水量为70立方米,若水费收入比达到3%,平均水价应为4.92元/吨;我县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84元,平均水价应为2.957元/吨,比照现行1.645元/吨的平均水价,未来上涨的空间也较大。纵然有如此大的调价空间,也不能一次性调整到位,必须考虑生活污水处置费合并征收和水费调整叠加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以保基本费用盈亏平衡为目标,构建一种良性的水价形成机制,保证水价循序渐进、稳步调整。
建立完善的效益与责任保障机制。从公共财政中拨付资金解决公益事业和水表入户改造问题。将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和弱势群体的用水费用纳入社会保障范畴,从企业职责中剥离出来,或由相关职能部门分担,或由公共财政补偿,或从年度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支出,用于城区供水管网的维修和支付城市公益用水费用、弥补改造费用企业垫资部分,甚至可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明确或规范。调动市场经济协调手段,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为供水企业的发展制定出台符合实际的政策,促进供水企业和谐发展。
作为公共行业的城市供水企业,要积极开展区域一体化供水建设,通过城乡区域供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共建、和谐发展”的格局,建立“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区域供水体系,实现供水企业“科学发展、统筹城乡”的规模化、集团化,更好地服务于城乡民生与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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