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县水务局局长 朱波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全力打造勤政、廉政、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树立水务部门良好形象。我谨代表县水务局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
第一、认真履行职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农田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各项事关社会和民生的水利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各项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第二、牢记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解决好全县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涉水问题。
第三、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服务质量。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全程代理制和特事特办制”五项制度,对服务对象做到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水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本局机构设置及职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及其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时限等信息,切实提高水务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第五、加强廉政建设,净化水务系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县委的“十条禁令”,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廉政自律,从源头上、机制上防止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六、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水务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随时举报,我们将严肃查处,绝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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