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昨日,笔者在县合管办了解到,在浙江省温州市打工的楼台乡农民吴某,因突发头痛伴右侧肢体乏力,就诊于浙江省温州市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诊断为:左顶动静脉畸形、左顶血肿伴破入脑室。春节吴某返乡后,携带其相关证件及其就医的住院相关资料直接上报于楼台乡合管办,县合管办按新农合政策给她报销了9492.10元。仅交了30元钱,就得到了近万元的核销款,这真让她有点喜出望外,深刻感受到国家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温暖。
我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农民有37万,在外打工的就占较大的比重。但长期以来,农民在外打工,条件十分艰苦,劳动强度大,在一般企业或跟着包工头打工,患病得不到保障,甚至一场疾病就可花去半年挣的辛苦钱。患病求医问题成了他们外出务工的“拦路虎”。为解决外出打工农民的难处,要让在外打工农民也能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政策的实惠,考虑到他们的特殊要求,竹山县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凡是外出打工的参保农民,在外地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住院费用(新农合不予核销相关疾病不属此范畴),于当年度内可凭规定的住院相关资料及有效证件回当地乡镇合管办申请报销。据新农合系统统计,仅2010年度内我县市外就医累计已报销885人次,报销总费用达147.89万元。(程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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