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农合五项惠民措施给力医改
国家推行医改的根本目的是减轻百姓就医负担,随着医改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县合管办通过不断完善惠农政策,积极支持全县医改工程,在保障参合患者利益、确保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医疗机构快速发展,构建医、患、保之间的和谐关系。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负担,县合管办积极深入基层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中进行调研,采取了五项惠民措施给力医改 :
一是科学调整实施管理办法。按照省、市政策精神,对2011年度新农合实施办法进行调整完善,经6月1日县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从6月3日正式执行。首先将住院年度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同时提高住院高费用段的报销比例,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0%;其次是将门诊补助累计封顶线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200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日次补助封顶线分别由8元、12元提高到10元、15元。
二是门诊统筹实行“县乡统筹”模式。为切实解决了我县因水电开发、生态移民导致的人员流动跨乡镇门诊核销的难题,县合管办积极探索,以新农合“一卡通”作技术支撑,将门诊统筹由乡镇为单位统筹模式转变为县乡为单位进行统筹。推行门诊补助县乡“一卡通”后,参合患者持合作医疗卡在全县范围内任意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城关地区社区门诊看病,都可获得即时报销。据统计,参合农民月平均门诊受益人次上升到6万余人次。
三是制定大病及门诊特殊慢病、重病补助办法。为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降低参合农民重大疾病医药费用负担,对疗效确切、费用较高、社会广泛关注的病种如宫颈癌、乳腺癌、风湿性心脏病瓣膜置换等14种重大疾病实行统一补偿结算标准;针对不需住院治疗但需长期在门诊就医、费用负担较重的慢性疾病和重病患者,确定了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脑卒中康复期、有并发症的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瓣膜置换术后、重症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风湿性关节炎中晚期、强直性脊柱炎等12种特殊慢病,尿毒症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白血病、再障性贫血、血友病、冠心病支架术后、脑动脉支架植入术后等8种重病纳入门诊统筹补助。特殊慢病、重病实行按门诊检查、药品、治疗费用的60%比例补助,特殊慢病补偿年最高限额500-1000元;重病补偿年最高限额2500元。
四是调整乡镇级新农合药品目录。为进一步提高参合患者补助率,使参合农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再受目录外药品限制,县合管办对新农合药物目录进行调整,将湖北省乡镇级484种基本药物中不在新农合报销目录内的46种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五是在25家乡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诊疗“一费制”。 从8月26日起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全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供应、销售的25家乡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施一般诊疗费,将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费等按照一般诊疗费每人次(含一个疗程)10元标准收取,参合农民自付3元/人次,新农合基金对定点医疗机构按项目支付一般诊疗费7元/人次,切实降低参合农民就医负担。
新农合的五项惠民政策的实施使参合农民的就医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率、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截止8月底,新农合门诊、住院累计报销4010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69.7%,受益人数达415106人,报销金额和受益人数均处于历史同期最高水平。(程辉 贺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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