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针对今年防汛形势的严竣,以及责任区域内的水库、山塘、河堤、堰渠、滑坡体、危房等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庙乡采取五项制度,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确保政令畅通制度。各村、各单位要坚决服从和接受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汛情发生时,管辖区域内的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将责任区域内的各种灾情上报到乡防汛指挥部,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
二是实行防汛值班制度。按照每周由一名乡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实行防汛期间座班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在汛期每天坚持24小时排查和值班制度。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畅通。每天下午5点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汛期全体乡干部、各村主职干部及乡直单位负责人不得随意外出、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乡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方可离岗,并履行请销假手续,凡是不假而别的,乡干部一次处罚500元;机关负责人及村主职干部一次处罚300元。
四是落实防汛责任制度。各党政主要责任人为防汛第一责任人,及时修订本辖区防汛预案,组建民兵抢险应急分队,划分责任区,明确冻茨沟水库、鸳鸯池水库、疙瘩山滑坡体等重点地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巡查观测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明确查险人员、巡查范围等,确保安全渡汛。
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防汛期间,乡纪委对全乡防汛工作的值班、通讯工具及汛情的排查进行明察暗访,若发现在汛期工作中玩忽职守、落实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条款和大庙乡管理制度予以严肃处理。对贪污、挪用、截留和私分防汛救灾款物的,依照党纪政纪从重处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涂玉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