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7月12日,县人社局向工伤认定申请人王孝奎下发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该局积极探索工伤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首次对工伤案件实行简易办理的一次大胆尝试。
申请人王孝奎系竹坪人,从2009年10月—2011年5月期间在竹坪乡合兴砖厂工作。2012年5月14日王孝奎经十堰东风职业病防治中心鉴定为矽肺Ⅲ期。办事人员于2012年6月27日受理了其工伤认定申请。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工友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王孝奎的工伤认定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该局于7月12日即向王孝奎送达了《工伤认定决定书》,从受理到结案,仅历时15天。申请人本人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时也连连赞叹说“人社局办事效率就是高”。
所谓简易程序,是指对案情简单,事情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简易程序并非《工伤保险条例》首创,《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均有关于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期限为60日,这一规定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来说时限过长,不利于工伤职工的身体恢复及权益保护。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借鉴了三大诉讼法有关审限的规定,在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开启了简易程序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的适用先河。
县人社局首次对职业病工伤认定适用简易程序,是对“简案快办”工作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成本,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工伤认定工作只是受伤害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个环节,为更好的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快劳动者维权的节奏,县级人社部门还需积极加强与市级人社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汇报衔接,以实现对劳动者维权案件在申请、受理、认定、鉴定、赔付各个环节依法快速办理。(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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