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精神,加强和规范我县房屋征收管理工作,7月19日,县编委印发了《关于成立竹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的通知》(竹机编<2012>01号),明确了我县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该办公室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牌子挂在县房地产管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体制,代表县政府履行房屋征收行政管理职能,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兼任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论证补偿方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己征收房屋的拆迁等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县政府发布;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等。(王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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