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9月10日,记者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今年我县111名独女户或双女户计生家庭“自强女孩”将获得1000元或500元的奖励。
我县表彰普通高考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和中考被郧阳中学、市一中、东汽一中等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竹山籍独女户或双女户家庭“自强女孩”,今年已是第六届了,前5届共表彰“自强女孩”453名,发放奖励资金27.15万元。
记者了解,“自强女孩” 奖励对象必须符合规定条件:一是今年参加普通高考和中考的竹山籍合法生育的独女户或双女户家庭女孩考生,户口性质不限;二是普通高考被二本以上院校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后选择复读的不参与表彰;三是中考被郧阳中学、市一中、东汽一中等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指令性计划生,并持有《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通知书》,分配生和“三限生” 不参与表彰。符合上述规定的普通高考“自强女孩”每人奖励1000元,中考“自强女孩”每人奖励500元。(袁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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