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十星级文明创建,更好地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秩序,10月11日,我县在县文体局召开全县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动员会。来自全县各地近百名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参加了动员会。
动员会组织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学习了《竹山县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管理办法》。根据竹山县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标准,按照自评、初评、复核的步骤,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先是各经营业主对照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标准,填报《竹山县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表》,向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管理领导小组申报。再就是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自评情况和执法大队初评情况,对照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评定标准,进行复核和评定, 确定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相应的星级,经向社会公示后颁授相应的星级标志。对已经评定的十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它们实行抽查监管,每季度检查1次以上;对九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实行例行监管,每两月检查1次以上;对七星级、八星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实行强化监管,每月检查1次以上;对六星级(含六星级)以下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实行重点监管,每月检查2次以上。连续两次被评为六星级(含六星级)以下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文化行政部门将暂缓许可年审,直至吊销行政许可证。(李晓路 袁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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