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家俗称为“红绿灯”、“电子眼”的城市视频监控系统自9月15日投入使用以来,对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程度的效果已经显现出来——11月26日下午,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家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大驾驶员朋友逐步接受了‘红绿灯’、‘电子眼’这一新鲜事物,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越来越强。”
当日16时许,记者先后在鲍竹路口、千福广场门前观察,除一辆小轿车抢在绿灯的最后三秒加速通过和一人驾驶摩托车闯红灯外,其他各类车辆均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
来自该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的统计数据也证实了徐家定这一判断:9月(半个月)、10月、11月,“电子眼” 有效“记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为253起、417起、390起,平稳下降的趋势一目了然。
和9月初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阶段不少麻木司机用布或报纸蒙牌照,生怕被拍照下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驾驶员主动到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达200多起。
从记录汇总的违法行为车辆比例上看,面的车违法比例最高,占35%;轿车占25%;三轮、二轮摩托车分别占20%、10% ;货车和农用车占10%。交警同志特别提醒广大面的车驾驶员朋友,从拍照的影像资料上看,被“电子眼”记录在案的面的车,一半以上属于并非主观故意“闯红灯”,是驾驶员朋友心太急,遇到红灯停车太靠前,车头超过了停车线,占了人行横道。
为了有效遏止在车行道上乱停乱放车辆的违法行为,11月26日上午,县政府决定再投入30万元,将大桥头转盘、县医院门前、北大街路口、外贸路口等主要路口的“电子眼”设施安装到位,尽快投入使用。需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的是,交警同志目前仍然用现场拍照的方式对在相关路段车行道上乱停乱放车辆的违法行为记录在案。
您是否被“记录在案”?可以到县交警大队一楼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查询,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方法:编辑JT02+车牌号,发送到移动10660315122或联通10629309。
既然叫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它的作用不光局限于交通安全管理,在对城区重点地段、公共复杂场所的情况随时进行监控,迅速实施有效管理,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发现、控制和有效打击社会犯罪的能力等方面已经大显神通。(弓 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