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请你们给我帮个忙,事成以后我只要这个数!”陈某说完伸出五个指头。“怎么可能!我们就是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的,就是要查处违规套取基金行为的人和事”。 陈某的不合理要求当即遭到工作人员的严词拒绝。
这是3月17日发生在县合管办医疗审核室的一幕。陈某系我县潘口乡人,其父于2009年6月因腰椎骨折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共花费医疗费用2万余元。年底在外务工的陈某回家后想到了合作医疗可以核销住院费用,遂找到县合管办申请核销,并称父亲是在上山砍柴时因脚踩滑摔倒致伤。因户口本和医疗证一直由他保管,所以他父亲住院期间未申请合作医疗制度核销。听了陈某的陈述,县合管办非常重视,考虑到患者实际情况,随即安排工作人员对陈父受伤病因进行调查,经核实陈父属工伤,不属于合作医疗制度核销范围。见此计不成,陈某就提出请工作人员帮忙,事成之后五五分成,便出现了文中开始的一幕。
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农民对这项制度逐步了解,并积极参与、支持。2010年全县农民参合人数达373905人,共筹集农民个人缴纳基金1121.71万元,参合率为98%。但在具体实施中,像交通肇事、工伤等外伤性疾病不属于合作医疗制度核销范畴的疾病患者,为了得到核销,也常“动脑子、想办法”。作为管理机构,为了保证有限的合作医疗基金公开、公平、公正的惠及广大参合农民,县合管办推行外伤病因调查、公示、合议制度,有效的杜绝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违规行为,保证了基金安全。据统计,2009年全县共调查2408例外伤性疾病患者,其中查明有561例不属于合作医疗制度核销范围,为合作医疗基金节省支出57万元。(陈兴云 李红玲 甘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