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从12月26日起,由国家实施的基层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价销售规定正式实施,位于城关地区的城关镇卫生院纳入药品零差价销售单位,当日就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规定。据了解,2010年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新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县。对国家规定的307种和湖北省规定的177种共484种基本药物实施零差价销售。家居东门社区王太爷前几天在该院用奥美拉唑针还是20元,28日一早再用时仅有6.80元,便宜多了。
为了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国家正式在基层乡镇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了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药物包括西药、西成药、中成药。据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要按药品零差价要求,无论是库存药品还是新采购的药品,一律按照政府采购价格销售,也就是完全按进价销售。国家规定对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全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对违规者严厉处罚。这意味着,市民到各大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将买到越来越多的便宜药品。
许多细心的市民看到城关卫生院药品零差价销售消息后,十分欢喜,身患糖尿病胡老汉说:“现在物价都贵,自己得的这个病要经常用药,现在城区有一家药品药品不赚钱销售的机构,我当然要便宜药,国家这一惠民政策,为市民用药‘减了负’”。一位青年正在城关卫生院购买阿莫西林胶囊0.25g20粒装的药品,过去销售价时5元,现在3.20元,也便宜了1.80元,她说一小盒药少近2元,也降价多了,再说到医院卖便宜药,比到街上药店购买放心。”
据了解,这次该院药品平均降价在40%。但因药品降价,前来购买药品和就诊的人数有了明显提高。
一些药店也对基层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有了“微震”,有的说,可能短期内这种影响还不明显,但随着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宣传和群众知晓的增多,对于药店来说,就会影响销售,导致销售额的有所下降,未来药店就要重点抓住保健品等中高端市场需求,着力提升其销售所占比例。(苗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