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着力为广大群众营造更加畅安有序的出行环境,确保学生上下学路途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结合我县城区道路管理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人行道管理。为确保人车分流、还道于人。在城区人民路县烟草局至北门沟口段沿线人行道北侧安装低护栏,一律禁止机动车停放,原施划的停车泊位一律取消作废。
二、北门沟口至宏发桥设定为步行街,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并在北门沟路口和宏发桥路口设置步行街隔离护栏,在原电影院停车场东侧、南侧安装低护栏,以确保茂华中学学生上下学路途交通安全。
三、在纵横大道堵河三桥十字路口建设红绿灯等交通设施。
四、依法严格处罚。凡是故意破坏上述交通安全设施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厉打击处理。
特此公告。
竹山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