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2013年12月20日之前及时缴纳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年最低缴纳标准3996元。2014年1月1日起当年及补缴以前年度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最低缴费标准4410元核定缴纳。咨询电话:0719-4225661。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〇一三十二月九日


请各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2013年12月20日之前及时缴纳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年最低缴纳标准3996元。2014年1月1日起当年及补缴以前年度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最低缴费标准4410元核定缴纳。咨询电话:0719-4225661。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〇一三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