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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种慢性病已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补偿比例达70%
发布时间: 2014-01-17 11:14 来源: 编辑: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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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消息 “新农合政策好,门诊透析我们只付5%,门诊看病费用还可以按70%报销呢!现在我们压力轻多了。”1月16日,柳林乡村民陈晶对身患尿毒症的姐姐说道。
  近年来,随着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门诊小病和住院大病分类补偿,有效的缓解了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高血压、糖尿病等部分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县合管办为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经反复调研后,出台政策,于2011年6月15日启动,在全省率先将不需住院,但必须长期门诊维持治疗的高血压病等21种慢性病病种,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管理,并根据病种不同,设置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400至2500元不等,在限额内,对患者门诊就医时检查、药品、治疗费用按70%比例补偿。
  据悉,全省自2014年1月1日将20种门诊重症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经统计,两年来,我县先后为2493名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办理了门诊慢性病补助卡,已累计为14845人次补偿医药费用428万元。(贺启荣 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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