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谭家河水库向宝丰水厂管道输水工程已由竹山县发改局批复,资金来源为县内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中小型水库和灌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拟划分2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土建工程;管槽开挖、回填、管理房、辅助设施施工等。
第二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安装工程;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均为 4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投标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具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PE管材和管件的卫生许可证批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2010-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业绩。
生产及安装能力要求:必须具有DN500PE管材(最大压力等级不低于1.6MP)生产及安装能力,需提供DN500PE管材或以上管道型号的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原件;
(6)供应商应具有:
①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证书;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月 9日至2014年4月1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原劳动技校,消防大队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本单位在职员工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标段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已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3)近三年PE管道生产供货并承担安装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详见第二标段资格要求下的第(5)条);
(4)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PE管材及管件的卫生许可证批件;
(5)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6)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有独立法人资格除外)、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4.2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月 2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竹山县体育场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张莉莉 0719-4230899
招 标 人:竹山县中小型水库和灌区管理处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邮 编:442200
联 系 人: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室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徐 镇 胡常青
电 话:027-87112268 18086031567
传 真:027-87112270
日 期:2014年4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