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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游泳馆下月实行新规 出示健康证才能下水
发布时间: 2014-04-16 08:43 来源: 编辑:贺荣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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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报道:为防范不健康的泳客将传染性疾病带入游泳馆,市体育中心作出决定,下月起,前往十堰游泳馆健身的泳客必须持在疾控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才能下水游泳。

  该中心负责人说,市游泳馆作为一个公共活动场所,安全卫生尤为重要。该馆运行8年来,整体卫生安全状况一直良好。但随着游泳人群的增加, 个别泳客不顾前台卫生安全提示,带病入水,埋下安全隐患。例如,一些高血压和心脏病患者是不适合游泳的,一旦在水里发病,后果不堪设想。

  当然,还有其它一些传染病患者更是不能入馆游泳。如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

  对于这个管理新举措,虽然有些泳客觉得麻烦,但体育中心负责人表示这样于人于己都有利,希望广大市民理解,遵守这个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游泳环境。

链接

健康证到哪儿办?

  市民持个人身份证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每人100元。主要检查项目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

  检查结果符合发证条件的,一周内就能拿到健康证。咨询电话:868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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