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县法院公告(2则)
发布时间: 2014-06-04 10:15 来源: 编辑:唐平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赵红梅(住竹山县得胜镇金明村1组036号):
  本院受理全华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得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竹山县法院公告

陈久梅(住竹山县得胜镇庙垭村1组):
  本院受理刘会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得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