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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5月31日起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11-04-0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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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楚网讯(楚天都市报)记者望隽 通讯员沈文 报道:记者昨从省政府获悉,在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5月31日起,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将实现“全覆盖”。
  去年1月,我省在37个县(市、区)首批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去年12月,又增加30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区为试点地区。剩余的36个县(市、区)将从5月31日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省医改办还介绍,今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同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0%左右,提高10%,最高支付限额将不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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