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接受申报 □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按年补缴
今日竹山网消息 秦楚网(十堰晚报)记者 刘爽 通讯员 张富群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享受终生医保政策即日启动,市人社系统已联合成立“退休人员医保专项工作办公室”,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现可以办理申报补缴手续了。
达到缴费年限的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享终生医保
享受此次政策的退休职工医保缴费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即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达到30周年(360个月)以上,女达到25周年(300个月)以上,并且在本地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144个月)的,用人单位可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便可终生享受医保待遇。其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金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超过10年的按10年计算)。
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75周岁-2011年11月1日本人实际年龄。
不够规定缴费年限的需补缴
参保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或者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以此两种年限中较长的不足年限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
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2年-基本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0年-大病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额=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本地用人单位缴费率(8%)×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总月数(或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
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或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
特殊人群特殊对待
关闭破产企业,在企业关闭破产时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未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按规定补缴不足年限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同时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不满75周岁的,按规定再一次性补缴不足75周岁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已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的,不再补缴医疗保险费。
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按年补缴
有困难无能力一次性缴纳的参保单位或无单位承担补缴责任的退休人员,若无力一次性补缴不足规定年限的相应费用,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和当地用人单位费率继续按年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直至补齐规定缴费年限。
补齐后,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
申报需拿齐一证一表
申报分为单位集体申报和个人申报,除需提供必要的证件外,单位和个人还需填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
参保单位申报时须提供的证件有退休人员《退休证》、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另须提供人社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工资表》。
参保个人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信息需经专项办审核
参保单位依据人社部门审批发放的退休人员《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如实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核对无误后,将退休人员相关资料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电子版上报“退休人员医保专项工作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地点在市养老保险局三楼,电话:8465508、8465582。
专项办对参保单位上报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进行审核后将《审核表》电子版反馈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根据审核后的《审核表》,打印纸质文档并签字盖章与对应电子文档一并报专项办。专项办审核签章后,将参保单位上报的信息内容导入金保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根据导入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定并出具缴费单,参保单位持缴费单足额缴费。
个人参保的退休人员持《退休证》、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本人医保卡,如实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专项办审核签章后,将参保个人的信息内容录入金保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根据录入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定,需补缴费用的出具缴费单,参保个人持缴费单足额缴费。
今日竹山网消息 秦楚网(十堰晚报)记者 刘爽 通讯员 张富群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享受终生医保政策即日启动,市人社系统已联合成立“退休人员医保专项工作办公室”,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现可以办理申报补缴手续了。
达到缴费年限的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享终生医保
享受此次政策的退休职工医保缴费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即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达到30周年(360个月)以上,女达到25周年(300个月)以上,并且在本地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144个月)的,用人单位可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便可终生享受医保待遇。其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金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超过10年的按10年计算)。
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75周岁-2011年11月1日本人实际年龄。
不够规定缴费年限的需补缴
参保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或者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以此两种年限中较长的不足年限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
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2年-基本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0年-大病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额=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本地用人单位缴费率(8%)×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总月数(或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
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或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
特殊人群特殊对待
关闭破产企业,在企业关闭破产时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未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按规定补缴不足年限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同时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不满75周岁的,按规定再一次性补缴不足75周岁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已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的,不再补缴医疗保险费。
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按年补缴
有困难无能力一次性缴纳的参保单位或无单位承担补缴责任的退休人员,若无力一次性补缴不足规定年限的相应费用,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和当地用人单位费率继续按年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直至补齐规定缴费年限。
补齐后,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
申报需拿齐一证一表
申报分为单位集体申报和个人申报,除需提供必要的证件外,单位和个人还需填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
参保单位申报时须提供的证件有退休人员《退休证》、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另须提供人社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工资表》。
参保个人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信息需经专项办审核
参保单位依据人社部门审批发放的退休人员《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如实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核对无误后,将退休人员相关资料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电子版上报“退休人员医保专项工作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地点在市养老保险局三楼,电话:8465508、8465582。
专项办对参保单位上报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进行审核后将《审核表》电子版反馈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根据审核后的《审核表》,打印纸质文档并签字盖章与对应电子文档一并报专项办。专项办审核签章后,将参保单位上报的信息内容导入金保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根据导入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定并出具缴费单,参保单位持缴费单足额缴费。
个人参保的退休人员持《退休证》、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本人医保卡,如实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专项办审核签章后,将参保个人的信息内容录入金保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根据录入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定,需补缴费用的出具缴费单,参保个人持缴费单足额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