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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官渡金竹园沟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竹土资发〔2011〕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2003>197号)的规定,我局拟对官渡金竹园沟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的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二、竞买资格
1、具备开采矿产资源技术能力和相应资金条件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资质条件须我局审核确认。
2、参加报名竞买者,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公告时间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1年12月16日 至2011年12月25日 止。
四、报名及挂牌时间
1、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6日 至2011年12月25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后,获取相关资料。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 17:30时(以到账为准)。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为采矿权价款,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采矿权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挂牌时间:2011年12月26日 至2012年1月4日 (节假日顺延)。
五、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资源储量工作程度为预查,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在开采过程中资源储量与出让资源储量不符,受让人自担风险。
2、竞得人自行办理矿山用地、林业、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竟得人必须承担我局委托相关单位完成的地质资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查认定、采矿权评估等费用约20万元。
2、竞买者自行到出让矿区现场踏勘,我局不再统一组织。
3、采矿权期限届满或受让采矿权中包涵的资源量提前到量后,是否继续设置采矿权,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如不能继续设置采矿权,企业的资产等由业主自行处置,国家不予补偿或赔偿。
七、报名地点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股
八、挂牌地点及原则
挂牌地点: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股。
竞得原则: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竞得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胡昌波 朱名卫
联系电话:0719-4232753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官渡金竹园沟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竹土资发〔2011〕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2003>197号)的规定,我局拟对官渡金竹园沟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的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
矿区 名称 |
矿区 位置 |
开采 矿种 |
矿区面积(km2)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1980西安坐标系) | ||
|
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
|
官渡金竹园沟矿区 |
竹山县官渡镇马峪河村三组 |
水泥配料用页岩 |
0.18 |
5.2 |
13.01 |
1 |
3540747.35 |
37407332.45 |
|
2 |
3540747.39 |
37407732.38 | ||||||
|
3 |
3540297.29 |
37407532.34 | ||||||
|
4 |
3540297.27 |
37407132.31 | ||||||
二、竞买资格
1、具备开采矿产资源技术能力和相应资金条件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资质条件须我局审核确认。
2、参加报名竞买者,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公告时间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四、报名及挂牌时间
1、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
2、挂牌时间:
五、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资源储量工作程度为预查,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在开采过程中资源储量与出让资源储量不符,受让人自担风险。
2、竞得人自行办理矿山用地、林业、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竟得人必须承担我局委托相关单位完成的地质资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查认定、采矿权评估等费用约20万元。
2、竞买者自行到出让矿区现场踏勘,我局不再统一组织。
3、采矿权期限届满或受让采矿权中包涵的资源量提前到量后,是否继续设置采矿权,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如不能继续设置采矿权,企业的资产等由业主自行处置,国家不予补偿或赔偿。
七、报名地点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股
八、挂牌地点及原则
挂牌地点: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股。
竞得原则: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竞得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胡昌波 朱名卫
联系电话:0719-4232753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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