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5月20日起,凡是被列入《竹山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竹政发<2010>16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共17项),全部由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理,由我局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根据授权委托进行审批,本单位其他人员、机关股室一概不再受理任何行政审批业务。请所有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及个人,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办理。我局郑重承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附: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初审;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初审;
6、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初审;
7、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8、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的初审;
9、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审查;
11、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培训机构三级资质的初审;
13、培训机构四级资质的初审;
1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1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的初审;
16、新、改、扩建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设立的安全审查。
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5月20日起,凡是被列入《竹山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竹政发<2010>16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共17项),全部由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理,由我局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根据授权委托进行审批,本单位其他人员、机关股室一概不再受理任何行政审批业务。请所有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及个人,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办理。我局郑重承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附: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初审;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初审;
6、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初审;
7、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8、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的初审;
9、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审查;
11、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培训机构三级资质的初审;
13、培训机构四级资质的初审;
1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1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的初审;
16、新、改、扩建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设立的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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