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有关要求,切实推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自2012年5月21日起,对涉及本系统的30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均由我局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股负责受理,由我局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根据授权委托权限履行审批决定职权,局属相关单位及机关股室从即日起不再受理行政审批业务。请所有需要办理住建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及个人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咨询、办理。我局将竭诚为办事群众提供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优质文明的行政审批服务。
办公地址:竹山县文化体育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县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719—4232009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 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项目(30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核准
7、建筑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初审
8、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初审
9、供水企业资质申报初审
10、城市道路挖掘审批
11、城市供水增容许可
12、城市排污许可
13、燃气经营站点设置审批
1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15、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审批
16、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17、商品房预售许可发放
1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19、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
20、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和验收核准
21、室内装饰环保安全审批
22、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23、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绿地异地建设审批
2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5、档案服务费
2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7、散装水泥基金
28、绿化补偿费
29、绿化临时占用费
30、绿化延误费
办公地址:竹山县文化体育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县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719—4232009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 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项目(30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核准
7、建筑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初审
8、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初审
9、供水企业资质申报初审
10、城市道路挖掘审批
11、城市供水增容许可
12、城市排污许可
13、燃气经营站点设置审批
1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15、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审批
16、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17、商品房预售许可发放
1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19、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
20、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和验收核准
21、室内装饰环保安全审批
22、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23、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绿地异地建设审批
2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5、档案服务费
2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7、散装水泥基金
28、绿化补偿费
29、绿化临时占用费
30、绿化延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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